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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文章来源: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9-05 07:57:00

      办公室(人事科)主要职责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运转及物资采购与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印鉴、信息、保密、文书档案、人事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协调工作;负责干部管理、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录聘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关工委、老年体协、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执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支部、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车辆使用管理、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财务审计科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年终决算和编制财务报表工作; 负责房产系统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和监督工作,财务检查的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采购指标及自筹资金来源的审核、审批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成本费用进行监督及对盈余分配情况的使用监督工作;负责对房产系统财务工作人员及内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局系统的经济审计工作。

      市场监管科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和经营行为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分析机制;负责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申报、审查工作;参与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土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意见书的核发;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资质、资格(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除外)初审及经营行为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产权产籍管理、房产测绘、白蚁防治、房产档案、直管公房资产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地产信息等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负责房地产报表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市房地产协会工作。

      住房制度改革科主要职责

      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工作;负责草拟全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负责草拟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中心城区公有住房出售、租金调整、职工住房补贴核准工作;负责市直和驻市单位出售公房售房款的管理;负责已购公有住房维修费使用的审核和监督。指导、督察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执行、制定和实施。

      住房保障科主要职责

      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危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全市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资金的核定和监管工作;负责指导、考核、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拆迁监管科(九江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负责全市城市房屋征收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对全市城市房屋征收进行指导;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指导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文件工作;负责全市涉及房屋征收工作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征收估价纠纷的鉴定和仲裁城市房屋征收纠纷。负责组织全市范围房屋征收从业人员上岗培训。

      物业监管科(市物业与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一、二级资格的初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备案管理和全市物业项目服务等级的评定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参与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企业资质备案和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住宅(含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行政许可服务科主要职责

      负责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含前期的现场勘查环节)、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和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核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设计、施工许可证,负责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政策法规科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备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和行政处罚听证;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依法行政层级监督工作;负责组织研究提出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开展房产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负责局志和年鉴工作。

      机关党委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含工青妇)工作;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信访维稳科主要职责

      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信访维稳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化解或集中相关部门办理、督办结案工作;负责民声通道的办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