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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房产管理局决算
文章来源: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8-22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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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和实施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和实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市辖各县(市、区、山)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动态监测分析机制。

  (三)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活动;负责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参与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土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管理和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负责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置换、继承、赠与、典当、拍卖、置业担保、测绘、评估等管理;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五)负责中心城区(含独立工矿区)及辖区乡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建立房屋档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确认房屋测绘面积,仲裁和处理房地产纠纷,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办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七)负责全市拆迁单位资质的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仲裁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组织制定中心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标准,并定期公布。

  (八)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参与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

  (九)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微利商品房和公共租赁房等的供应体系;拟订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指导、考核、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住宅区)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十)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核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设计、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备案和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住宅(含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中心城区直管公房的管理。

  (十二)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的管理。

  (十三)负责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信息咨询、价格评估、白蚁防治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各项统计报表工作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内设9 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运转及物资采购与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宣传和联络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干部管理、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录聘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执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年终决算;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及编制财务报表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三)市场监管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和经营行为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分析机制;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资质的管理;指导白蚁防治、房产档案、直管公房资产管理和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负责房地产报表统计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的监督管理。

  (四)住房保障科。

  拟订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危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指导、考核、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五)住房制度改革科。

  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公有住房出售、职工住房补贴核准手续;负责市直和驻市单位出售公房售房款的管理,负责已购公房维修费用的审核。

  (六)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核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和三级资质,及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

  (七)政策法规科。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系统普法教育,负责中心城区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

  (八)拆迁监管科

  负责城市房屋征收拆迁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对全市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行业进行指导;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指导房屋拆迁补偿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基准价格的测定工作;负责房屋拆迁估价纠纷的鉴定和仲裁城市房屋拆迁纠纷。

  (九)物业监管科

  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一、二级资格的初审;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备案管理和中心城区物业项目服务等级的评定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参与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核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设计、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备案和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住宅(含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二、 基本情况

  核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事业编制36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各1名),副科职数9名。

 

第二部分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6年度收入总计1411.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不变;本年收入合计1411.44万元,较上年增长245.8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数工资有所增加,二是增加了房产交易中心大楼项目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08.09万元,占 99.76 %;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3.36 万元,占0.2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6年度支出总计1411.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22.31万元,较上年增长76%,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调整增加,二是增加了房产交易中心大楼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689.1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89.13万元,主要原因是:房产交易中心大楼项目未完成,仍有资金待下年使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08.73万元,占70.43%;项目支出213.59万元,占29.5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4.28万元,决算数为72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5%,主要原因是:决算总数减少,年初预算包含了房产交易中心大楼项目建设资金,但是年末房产大楼项目仍有资金待下年付款用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主要原因是:发生了一项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19万元,决算数为8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数额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4万元,决算数为2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医疗支出数额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8.74万元,决算数为51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4%主要原因是:房产交易中心大楼项目建设需要资金,但是年末房产大楼项目仍有资金待下年付款使用;住房保障年初预算数为26.01万元,决算数为3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数额增加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76.01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2016人社局对工资进行了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66.72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且房产交易中心大楼项目建设发生了办公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99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补助经费随着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7万元,决算数为7.17元,完成预算的51.69%,决算数较上年减少了89.8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7万元,决算数为5.5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上年增加了5.57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到市政府通知,需要进行出国考察,所以发生该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万元,决算数为0.09 万元,完成预算的2.73%,决算数较上年减少了99.62%。主要原因是: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上年不变。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30.2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了70%。主要原因是:实行了公车改革制度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单位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6.72万元其中:办公费50.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57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工会经费4.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3万元。

六、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不变。主要原因是:机关经费严重紧张,未发生此部分费用。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2010301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10350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2013101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6、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三部分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