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审查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9-26 14:2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江西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1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许可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如对企业申报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行政许可服务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审查意见是在九江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关,请各行政许可申请单位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
联系电话:8983450
附件:
(公示期为: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1日)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项目名称 |
申 请 事 项 |
审查意见 |
备注 |
1 |
九江市中梁和置业有限公司 |
九江中梁首府 |
中梁首府4#、5#、9#、10#、14#、15#、20#、21#栋预售许可证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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