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逾期未按规定办理交房入住手续的公租房中签对象进行清理的公告
文章来源: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5-13 22:38:00
部分公租房中签对象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公租房交房入住手续,根据国家、省、市保障房相关文件精神,将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其住房保障资格也将被取消,且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房。上述对象书面告知单已发放到各街道社区,请自行及时领取。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工作日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前往市住房保障中心(房产交易中心二楼保障房窗口)进行申述,否则视为认同,收回的房源将纳入待分配房源重新进行摇号分配。
特此公告
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7年5月11日
咨询电话:
房屋管理科:8100725 分配审核科:8136274
附:逾期未按规定办理交房入住手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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