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
文章来源: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5-17 16:12:00
九房监改字[2017]25号
九江市华宝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5日,有群众携二手房交易合同来我局投诉,现发现你公司在签三方合同中未附有从事该项经纪合同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签名,违反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规定。
现责令你公司停止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并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否则,我局将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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