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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文章来源: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1-10 11:50:00

表三: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9 月 13日
事项名称
二级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行政许可服务科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工商管理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局窗口
许可依据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不受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3:相应面积的物业服务合同4: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职称证书
申请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3、有效的资金证明4、企业章程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董事会名单6、办公地点证明7、员工花名册及工资表、技术人员证书、劳动合同及解聘书8、物业经理上岗证、劳动合同9、物业服务合同10、物业管理各项制度
许可程序(流程图)

上报上级
业务部门
提出初审意见
受理申请资料初审
现场察看服务场所场所
 

 
法定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983450
备注
 
联系人姓名
吴文彬
责任科室
行政许可服务科
联系人电话
0792-8983450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9 月13日
事项名称
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行政许可服务科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工商管理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局窗口
许可依据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不受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3:获得3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服务合同4、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证书
申请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3、有效的资金证明4、企业章程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董事会名单6、办公地点证明7、员工花名册及工资表、技术人员证书、劳动合同及解聘书8、物业经理上岗证、劳动合同9、物业服务合同10、物业管理各项制度
许可程序(流程图)

核发资质证书
受理申请资料初审
现场察看服务场所场所
审批盖 章
 

 
法定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983450
备注
 
联系人姓名
吴文彬
责任科室
行政许可服务科
联系人电话
0792-8983450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9 月13 日
事项名称
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行政许可服务科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工商管理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局窗口
许可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不受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申请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报表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6、商品房预售方案。
许可程序(流程图)

受理申请资料初审
 
现场察看工程进度
审 批
盖 章
 
核发预售许可证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983450
备注
 
联系人姓名
张玉荣
责任科室
行政许可服务科
联系人电话
0792-8983450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二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
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
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市场监管科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局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房产大厦十楼市场监管科
许可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方式:材料初审
受理(必要)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者合伙人协议;

4、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主要的内部管理制度;  

5、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办公用房产权属申报企业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属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可提供复印件;  

6、现金进帐单或申报之日上月的审计报告(申报资质等级);  

7、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金进帐单;  

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任职文件;  

9、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注册证上工作单位与申报机构不一致的,应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证明材料,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提供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所在并执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在人才交流中心设立的人事档案专户下的证明及所在机构缴交社会保险的凭证等的复印件);  

10、经营业绩材料;  

11、估价项目台帐

12、企业信用档案;  

 

13、重要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含技术报告)2份、委托合同;  

14、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加盖申报机构公章),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许可程序(流程图)
经办人收件—科室负责人审阅—分管局领导签发上报省厅
法定许可时限
二十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
十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8136201
备注
联系人姓名
姜英勋
责任科室
市场监管科
联系人电话
8136200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9 月 13 日
事项名称
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行政许可服务科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工商管理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局窗口
许可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不受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应1:工商营业执照2:有效的注册资金证明3:注册估价师证书
申请材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报表2、工商营业执照3、出资证明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5、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5、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6、公司章程7、各项管理制度8企业信用档案
许可程序(流程图)

上报上级业务部门
提出初
审意见
现场察看
办公场所
受理申请资料初审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983450
备注
 
联系人姓名
张玉荣
责任科室
行政许可服务科
联系人电话
0792-8983450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9 月 13日
事项名称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资质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行政许可服务科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工商管理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局窗口
许可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2】第110号)、《江西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不受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有效注册资金证明3、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职称证书
申请材料
1、住宅装修企业资质申报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章程4、法人代表任职文件、身份证明5、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职称证书
 
许可程序(流程图)

受理申请资料初审
现场察看服务场所场所
审批盖 章
核发资质证书
 

 
法定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983450
备注
 
联系人姓名
吴文彬
责任科室
行政许可服务科
联系人电话
0792-8983450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市场监管科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局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房产大厦十楼市场监管科
许可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方式:材料初审
受理(必要)条件
(一)注册资本:二级不低于2000万元;三级不低于800万元;四级不低于2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3年以上;三级2年以上,四级1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二级15万平方米以上,三级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二级3年,三级2年,四级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二级要求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二级不少于20人,三级不少于10人,四级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二级不少于10人,三级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二级不少于3人,三级不少于2人,四级不少于2人);
(七)二级要求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三级要求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四级要求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初次申报均为暂定资质证书,一年后视公司条件申报等级资质。
申请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指南
许可程序(流程图)
经办人收件—科室负责人审阅—分管局领导签发
法定许可时限
九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
九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8136201
备注
 
联系人姓名
姜英勋
责任科室
市场监管科
联系人电话
8136200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市场监管科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局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房产大厦十楼市场监管科
许可依据
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房[2004]36号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方式:材料初审
受理(必要)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一)备案申报表(一式三份);(二)企业营业执照、章程;(三)四名以上(含)取得《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或省建设厅、省工商局颁发的《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证书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四)企业法人、股东或合伙企业负责人、合伙人身份证明;(五)与营业执照记载一致的机构服务场所证明(服务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分支机构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分支机构备案申报表(一式三份);(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三)总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四)二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或省建设厅、省工商局颁发的《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证书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五)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六)与营业执照记载一致的机构服务场所证明(服务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赁合同)。 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其它 表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报表;表2、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申报表。
许可程序(流程图)
经办人收件—科室负责人审阅—分管局领导签发并上报省厅
法定许可时限
十三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
十三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8136201
备注
 
联系人姓名
姜英勋
责任科室
市场监管科
联系人电话
8136200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市保障房管理局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浔阳东路11号(市房管局8楼)
许可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九部委令[2007]162号)第十六、十七条;
《九江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九府发[2006]17号)第六条、第十一条;
《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九府厅发[2012]23号)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审批、服务
对区房管局提审的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
受理(必要)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
申请材料
《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查表》
许可程序(流程图)
区房管局提审→市保障房管理局审核确定→登报公示后摇号分配
法定许可时限
20天
承诺许可时限
20天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8136274
备注
 
联系人姓名
曾俐平
责任科室
市保障房管理局分配审核科
联系人电话
8136274
E-MAIL
zfbz@jjhome.cn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 月13日
事项名称
公有住房出售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五楼房改办
许可依据
《九江市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九府发[2001]30号)配套办法三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方式为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1、所购公有住房产权清晰;2、住房面积、竣工时间及职工工龄数据准确。
申请材料
1、《九江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2、《九江市职工优惠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3、《购房花名册》;4、《九江市房改售房价格计算表》;5、《九江市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
许可程序(流程图)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填表并准备相应材料→市房改办核准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期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136223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毛金才
责任科室
住房制度改革科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23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改房共有部位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五楼房改办
许可依据
《九江市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九府发[2001]30号)配套办法八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方式为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1、已建立单位公有住房维修资金台帐;2、该栋宿舍三分之二以上住户同意使用该栋宿舍维修资金;3、有维修项目预算及单位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报告。
申请材料
1、《单位公有住房维修资金台帐》;2、《房改房共用部位维修费使用意见及承诺》;3、《房改房分栋预算表》;4、单位房改房维修报告。
许可程序(流程图)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填表并准备相应材料→市房改办核准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期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136223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毛金才
责任科室
住房制度改革科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23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五楼房改办
许可依据
《九江市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九府发[2001]30号)配套办法一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方式为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1、职工为无房户或已购福利房但面积未达标;2、已购福利房面积、职工工龄数据准确。
申请材料
1、《九江市区职工一次性购房补贴审批表》;2、《职工一次性购房补贴汇总表》;3、《九江市区逐月发放住房补贴审批表》。
许可程序(流程图)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填表并准备相应材料→市房改办核准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期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136223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毛金才
责任科室
房改科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23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市保障房管理局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浔阳东路11号(市房管局8楼)
许可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第二十四条;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九部委令[2007]162号)第十六、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2012]11号令)第九条;
《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厅发[2012]23号)第二十条。
审批、服务
对区房管局提审的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
受理(必要)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
申请材料
《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查表》
许可程序(流程图)
区房管局提审→市保障房管理局审核确定→登报公示后摇号分配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时限
60天内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8136274
备注
 
联系人姓名
曾俐平
责任科室
市保障房管理局分配审核科
联系人电话
8136274
E-MAIL
zfbz@jjhome.cn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廉租房租赁补贴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市保障房管理局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浔阳东路11号(市房管局8楼)
许可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住房[2007]162号)第十六、十七条。
审批、服务
对区房管局提审的符合廉租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进行户数、人数、金额等项的核准
受理(必要)条件
符合廉租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
申请材料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表》
许可程序(流程图)
区房管局提审→市保障房管理局核准→报市财政局核准发放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时限
10天内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8136274
备注
 
联系人姓名
曾俐平
责任科室
市保障房管理局分配审核科
联系人电话
8136274
E-MAIL
zfbz@jjhome.cn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市保障房管理局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浔阳东路11号(市房管局8楼)
许可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2012]11号令)第二十条;
《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厅发[2012]23号)第十九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对区房管局提审的廉租房租赁金贴进行户数、人数、金额等项的核准
受理(必要)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如实填报申请表
申请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表》
许可程序(流程图)
区房管局提审→市保障房管理局核准→报市财政局核准发放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时限
60天内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8136274
备注
 
联系人姓名
曾俐平
责任科室
市保障房管理局分配审核科
联系人电话
8136274
E-MAIL
zfbz@jjhome.cn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  9  月  13 日
事项名称
保障性住房交房后入住情况清理整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市保障房管理局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市保障房管理局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八楼保障房管理局
许可依据
九部委令第162号《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厅发[2012]23号《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审批、服务
针对保障房家庭入住资格情况,随时接受他人举报,同时内部开展定期审查,查实后即时进行清退整改。
受理(必要)条件
有证据证明保障房对象入住保障房后违反保障房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
申请材料
申请书、身份证明,有关违反保障房政策规定的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举报监督→调查举证→整改通知→清理整顿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时限
三十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8100725
备注
 
联系人姓名
余然
责任科室
保障房管理局房屋管理科
联系人电话
8100725
E-MAIL
zfbz@jjhome.cn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  9 月 13 日
事项名称
档案利用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产档案馆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无
办理地点
九江市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二楼大厅
许可依据
九价费字【2011】4号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等相关证件
许可程序(流程图)

收费
审核
出具证明
受理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时限
即办件
收费标准
查询费20元/次;证明费个人50元/份次,单位200元/份次;房产、地产证明住宅1.2元/每平方米,非住宅1.6元/每平方米;复印0.5元/张。
收费依据
九价费字【2011】4号
咨询电话
0792-8136212
备注
 
联系人姓名
王婧
责任科室
九江市房产档案馆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12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   9 月 13日
事项名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发放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行政许可服务科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局十楼市征收办
许可依据
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应1:发改委立项批文2:用地批文3:规划批文4、安置补偿资金
申请材料
1、房屋征收申报表2、发改委立项3、规划批文4、用地批文5、征收安置方案6、风险评估报告7、安置补偿资金证明8、1:200红线图
许可程序(流程图)

受理申请资料初审
现场勘察
审批盖 章
核发征收决定
 
 
 

 
法定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136265
备注
联系人姓名
沈颖
责任科室
市征收办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65
E-MAIL
jjcqbmaill@sina.com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   9 月 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征收工作服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行政许可服务科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局十楼市征收办
许可依据
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应1:发改委立项批文2:用地批文3:规划批文4、安置补偿资金5、征收协议审定6、征收房屋测绘7、房屋拆除动迁8、征收后场地清理9、房屋产权认定10、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材料
1、房屋征收申报表2、发改委立项3、规划批文4、用地批文5、征收安置方案6、风险评估报告7、安置补偿资金证明
许可程序(流程图)

受理申请资料初审
现场勘察
审批盖 章
核准项目推进
 

 
法定许可时限
根据拆迁安置方案规定时限
承诺许可时限
方案规定时限内
收费标准
40元/平方米(一万平方米以上);80元/平方米(一万平方米以下)
收费依据
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咨询电话
0792-8136265
备注
 
联系人姓名
沈颖
责任科室
市征收办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65
E-MAIL
jjcqbmaill@sina.com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 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安全鉴定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  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鉴定办公室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7楼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部令第129号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九江市房屋安全鉴定申请表2、与房屋有关的相关资料;
3、委托人有效身份证证明;
许可程序(流程图)
受理委托→初始调查→检测验算→鉴定评级→处理建议→出具报告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期限
一般项目15个工作日,复杂项目2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财政厅赣价房字[1997]7号
收费依据
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财政厅赣价房字[1997]7号
咨询电话
0792-8136257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赵缨
责任科室
安监办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57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 月13日
事项名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物业与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公室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浔阳东路11号市房产大厦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方式:审核
受理(必要)条件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申请材料
《九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交存通知单》
许可程序(流程图)
填写通知单并准备相应材料→审核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136273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毛青
责任科室
物管办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73
E-MAIL
JJWGB2010@163.com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 月13日
事项名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使用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物业与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公室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二楼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方式:审核
受理(必要)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
申请材料
1、《九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表》。
许可程序(流程图)
填表并准备相应材料→提出申请→审核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期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136273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骆昌银
责任科室
物管办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73
E-MAIL
JJWGB2010@163.com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   9 月  13 日
事项名称
白蚁预防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白蚁防治管理所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建设、规划设计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局窗口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4)第130号《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江西省建设厅赣建字[2005]2号《江西省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九江市人民政府九府厅发[2007]88号《九江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规划批复方案
申请材料
1、规划批复方案2、总体平面图复印件3、图审面积图
许可程序(流程图)

回访
签订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合同
 
 
 
预防合同
提交申
请材料
按规定缴费
 
施工
 

                                                               
法定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5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
九江市物价局九价费字(1999)第27号、九江市财政局九财综字(1999)第11号
咨询电话
0792-8983450
备注
 
联系人姓名
胡娟
责任科室
九江市白蚁防治管理所
联系人电话
0792-8983450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   9 月  13 日
事项名称
白蚁灭治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白蚁防治管理所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四楼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4)第130号《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江西省建设厅赣建字[2005]2号《江西省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九江市人民政府九府厅发[2007]88号《九江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法定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4—5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
九江市物价局九价费字(1999)第27号、九江市财政局九财综字(1999)第11号
咨询电话
0792-8136227
备注
 
联系人姓名
龚田华
责任科室
九江市白蚁防治管理所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27
E-MAI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 月13日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缴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5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许可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三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方式: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公积金缴存条件:
1、新设立单位;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3、单位录用职工;4、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
申请材料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申报登记表》;2、《九江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统计表》;
3、职工工资表;4、组织机构代码证;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6、劳动合同。
许可程序(流程图)
开户单位领取缴存申报表→填表并准备相应材料→提出申请→中心审批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期限
即办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136219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王丰平
责任科室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19
E-MAIL
0792gjj@163.com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提取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5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许可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五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方式: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离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出境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申请材料
购买商品房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已在房屋产权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合同签订时间须在1年之内)及购房首付款凭证(销售方出具的税务专用凭证);
(3)产权人非提取人本人的,另需根据情况提供结婚证、户口簿;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购买二手房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付款凭证(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税务专用收款凭证)、存量房交易合同;
(3)产权人非提取人本人的,另需根据情况提供结婚证、户口簿;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购买房改房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经房改办审批的《九江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购房花名册及交款凭证;
(3)产权人非提取人本人的,另需根据情况提供结婚证、户口簿;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拆迁还房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购房付款凭证;
(4)产权人非提取人本人的,另需根据情况提供结婚证、户口簿;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异地购房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购房地的户籍证明;
(3)购房合同(商品房)或房屋产权证(二手房)原件;
(4)已付清房款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证》及房屋交易费发票等原件;
(5)通过贷款购房的,借款人须授权管理中心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核实贷款购房情况;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退休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退休审批表或证书;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辞职、离职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所在单位批准辞职、离职书面证明;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解除劳动关系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所在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置换身份协议等书面证明;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死亡或宣告死亡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死亡证明或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3)提取人结婚证(离婚证);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与提取人关系证明(户口簿);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工作调离本市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工作关系调离本市的书面证明;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出国出境定居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证明和户口迁出证明;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偿还公积金贷款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办理“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每期还款明细账单;准备一次性结清贷款的,需提供贷款余额账单;已结清贷款的,需提供贷款结清证明及最后一次性还款清单;
(3)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4)准备一次性结清贷款,需要使用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父母(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及本人同意使用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房贷的书面说明。
偿还商业性购房贷款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
(2)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房产证);
(3)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4)准备一次性结清贷款的,需提供贷款余额账单;已结清贷款的,需提供贷款结清证明及最后一次性还款清单;
(5)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6)准备一次性结清贷款,需要使用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父母(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及本人同意使用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房贷的书面说明。
支付房租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户口簿;
(2)家庭收入证明;
(3)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未参加房改、未购建住房、未领取住房补贴的证明;
(4)租住房屋房产证;
(5)《房屋租赁合同》;
(6)房租付款凭证;
(7)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职工领取申报表→填表并准备相应材料→提出申请→中心审批
法定许可时限
3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承诺许可期限
即办件,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回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136219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王丰平
责任科室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19
E-MAIL
0792gjj@163.com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贷款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5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许可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七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方式: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申请人必须是所购自住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3、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4、与售房单位签订了购房合同,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备案,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自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50%;
5、购买二手房须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须在产权证发证后1个月内申请贷款),购买房改房必须有房改部门的审批手续;
6、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征信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每月的还款额度不能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
7、能提供资产作抵押或有价证券质押。
申请材料
购商品房贷款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书》(在管理中心领取);
2、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
3、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4、本人及配偶双方身份证;
5、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夫妻双方户口在一个户号的,不需提供)。
购二手房贷款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书》(在管理中心领取);
2、申请人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人)的房屋产权证明;
3、契税完税凭证;
4、房屋交易收费发票;
5、本人及配偶双方身份证;
6、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夫妻双方户口在一个户号的,不需提供)。
购房改房贷款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书》(在管理中心领取);
2、房改办售房收款通知书;
3、单位购房花名册;
4、本人及配偶双方身份证;
5、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夫妻双方户口在一个户号的,不需提供)。
 
许可程序(流程图)
职工领取缴存申报表→填表并准备相应材料→提出申请→中心审批
法定许可时限
15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承诺许可期限
5个工作日(经济适用房贷款为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2-8136222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吕根生
责任科室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53
E-MAIL
0792gjj@163.com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7、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 日
事项名称
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九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 9月 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抵押权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三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六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他项权证书;4、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nbs, p;           2012年9月 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七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他项产权证书;4、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抵押权注消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他项权证书;4、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即来即办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一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最高额抵押合同;5、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五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他项权证书;4、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5、最高额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六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他项权证书;4、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5、最高额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 9月 13 日
事项名称
房屋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七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他项权证书;4、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确定的证明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 13日
事项名称
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抵押合同;4、主债权合同;5、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者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的房地产权证书;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9月13 日
事项名称
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一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登记证明;4、证明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转移或消灭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在建工程抵押权转移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一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登记证明;4、证明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转移或消灭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在建工程抵押权注消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一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 月13日
事项名称
地役权设立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四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地役权合同;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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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许可期限
事项名称
地役权变更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六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登记证明;4、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地役权转移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六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登记证明;4、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 9月13日
事项名称
地役权注消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六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登记证明;4、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 日
事项名称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5、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抵押合同;4、主债权合同;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6、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7、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 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二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他所有权转让合同;4、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6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三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抵押合同;4、主债权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预告证明;6、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7、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更正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异议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九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相应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6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集体土地范围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权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八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 13日
事项名称
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齐全
申请材料
测绘报告、预售许可证、申请备案登记表
许可程序(流程图)
鉴定合同→受理→审批→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即时办结
承诺许可期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撤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齐全
申请材料
1、合同书;2、身份证。
许可程序(流程图)
开发企业意见→受理→审批→归档
法定许可时限
即时办理
承诺许可期限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8136230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存量房交易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浔阳东路11号)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3、《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有关身份及婚姻状况证明;3、房屋权属证书;4、契税完税证;5、交易协议6、验证单;7、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涉计赠与的应提交赠与公证书;涉及继承的,应提交继承公证书;涉及离婚、法律判决的,需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离婚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民事调解书等;判决的要提供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等]涉及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需提交省产权交易所交割单、《产权交易合同》和国资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股份制企业的,需提交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交易费:住宅6元/平方米;非住宅为成交价格1%。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 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新建商品房交易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大厦二楼房产交易大厅(浔阳东路11号)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办法》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
1、开发商盖章的申请书;2、有关身份证明;3、契税完税证; 4、物维基金发票;5、购房发票;6、已备案商品房合同(拆迁还房为拆迁协议及还房协议)。此类如申请人为非本市户口者,须提交当地计生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房屋所在地街道办计生办查验证明。
许可程序(流程图)
预受理→受理→缴费→复审→审批→缮证→发证
法定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为评估的0.5%。登记费: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8]924号
咨询电话
8136230
联系人姓名
卢选祥
责任科室
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电话
13507920404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初始登记测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地产测绘队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三楼
许可依据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八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材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2、测绘委托书;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6、房屋竣工图。
许可程序(流程图)
受理→实地勘丈→绘图、计算→收费→出测绘报告
法定许可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个人自建房测绘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其他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用房:1.36元/m2;商业用房:2.04元/m2;多功能综合楼:2.72元/m2
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2001]94号及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文
咨询电话
0792-8136243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吕强
责任科室
九江市房地产测绘队
联系人电话
13970249785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3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产面积预测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地产测绘队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三楼
许可依据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八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2、测绘委托书;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规划施工平面图。
许可程序(流程图)
受理→绘图、计算→收费→出测绘报告
法定许可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预收0.68元/平方米)按初始登记收费标准减半
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2001]94号及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文
咨询电话
0792-8136243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吕强
责任科室
九江市房地产测绘队
联系人电话
13970249785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分割、面积变更测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地产测绘队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三楼
许可依据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八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2、测绘委托书;3、房屋所有权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分割变更后的房屋竣工图。
许可程序(流程图)
受理→实地勘丈→绘图、计算→收费→出测绘报告
法定许可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按初始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2001]94号及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文
咨询电话
0792-8136243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吕强
责任科室
九江市房地产测绘队
联系人电话
13970249785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旧城改造拆迁房屋面积测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地产测绘队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三楼
许可依据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八条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材料、证件齐全
申请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2、测绘委托书;3、房屋所有权证
许可程序(流程图)
受理→实地勘丈→绘图、计算→收费→出测绘报告
法定许可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按初始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2001]94号及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文
咨询电话
0792-8136243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吕强
责任科室
九江市房地产测绘队
联系人电话
13970249785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非住宅、住宅)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租赁管理所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浔阳东路11号房产大厦二楼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审批
受理(必要)条件
资料齐全
申请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法律行政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许可程序(流程图)
受理→实地勘察→备案登记→发放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期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非住宅租赁手续费为出租房屋年租金的1%,租赁双方各承担0.5%。住宅每套100元。
收费依据
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文
咨询电话
0792-8136242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张  峰
责任科室
九江市房屋租赁管理所
联系人电话
13907925553
E-MALL
 
         
 
行政服务事项登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2年11月1日
事项名称
网上即时备案服务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收费)
事项属性
□√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
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
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
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九江市房屋租赁管理所
受理方式
□网上   □√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九江市房产局六楼
许可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府厅发[2006]40号)、《关于扩大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城市范围的通知》(建办住房[2008]25号)、《关于商品房预(销)售网上即时备案服务收费的批复》(九价费字[2012]21号)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服务
受理(必要)条件
预售许可
申请材料
1、预测面积汇总表
许可程序(流程图)

按规定缴费
签订项目入网服务协议书
提交申
请材料
 

法定许可时限
 
承诺许可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
《关于商品房预(销)售网上即时备案服务收费的批复》(九价费字[2012]21号)
咨询电话
0792-8136213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余岚
责任科室
九江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联系人电话
0792-8136213
E-MALL